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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2015中央国家各部门信息安全建设举措扫描(连载三)
发布日期:2016-02-22 14:54: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302 次
公安部
严厉打击互联网络涉毒违法犯罪
2015年,按照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合成作战、联动打击,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4月15日,公安部在京举行百城禁毒会战总结暨网络扫毒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网络扫毒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网络安全部门与禁毒部门密切配合,综合利用多种侦查手段,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共侦破案件126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00余名,查获各类毒品700余公斤,清理整治涉毒类违法信息27000余条,关停取缔涉毒网站和栏目5000余个,封停大量网络通信账号。
联合出台《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日前,公安部牵头会同国家网信办、工信部、环保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规定》指出,依法取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核材料、管制刀具、弩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使用资质的单位,以及从事危险物品相关工作的教学、科研、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等单位,在申请办理相关许可或备案手续并接受网站安全检查后,可以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信息,包括危险物品种类、性能、用途和危险物品专业服务等相关信息。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制造方法的信息。
对国家级重要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执法大检查
5月18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国家级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去年年底,公安部、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对500个国家级重要信息系统的所在单位每年开展一次网络安全执法检查。这次为期3个月的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就是要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文件精神,加强对国家级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
加强对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监管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6月2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将加强对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的监管、整治和打击,真正形成一套完整的打防管控一体化的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互联网上的涉毒问题。为加强对互联网涉毒问题的打击和治理,国家禁毒委员会近期专门成立了网上涉毒的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和整治互联网涉毒问题。从今年4月份开始,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打击和整治互联网上涉毒犯罪的专项行动。
工信部
发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5月19日,工信部通过并公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从6月30日起执行,规定明确要求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并对短信息服务规范、商业短信息管理、用户投诉和举报等作出相应规定。规定提出,不得发送含有虚假、冒用的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的短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内容的短信息。针对商业性短信息,规定特别提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用户拒绝接收短信息设置障碍。
印发应急产业重点产品目录
6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应急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简称《指导目录》)。总体上看,《指导目录》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应急产品和服务内容,涵盖了信息安全产业、消防产业、安防产业、安全产业、防灾减灾产业、公共安全产业、应急救援产业、医疗救援产业、应急通信、应急物流等等,涉及装备、材料、医药、轻工、化工、电子、通信、物流、保险等。其中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监测预警产品包括,高性能防火墙、高性能统一威胁管理系统(UTM)、入侵检测系统(IDS)、高性能入侵防御系统(IPS)、高性能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网络病毒监控系统(VDS)、网络漏洞扫描和补丁管理产品等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监测预警产品。                       
    调整部分机构职能强化网络安全管理
7月10 日,《中央编办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职责和机构调整的通知》正式对外公布,工信部官方网站各司局的名称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的相关职责和机构主要涉及网络、通信领域。具体的机构调整方案是,将电信管理局更名为信息通信管理局。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行业管理;拟订市场准入、监管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等。将通信保障局更名为网络安全管理局。与原来的通信保障局相比,网络安全管理局的职责更多。新增职责主要涉及互联网安全,包括制定互联网安全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建立电信网、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上有害信息,配合打击网络犯罪和防范网络失窃密等。将通信发展司更名为信息通信发展司。
国家发改委
发布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清单
2月1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国家信息安全专项及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项目清单,国家信息安全再一次得到国家重视。
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监管报告》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监管报告》。根据专项监管督查情况,《报告》披露了北京、山东、浙江、广东四省(市)电力企业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监管建议,进一步提升电力行业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推进开展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
5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应按照《管理办法》的目标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等,以“效能优先、协同共享、集约建设”为重点,更加注重电子政务项目对支撑部门履行职能、提高政务效能、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应用效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对跨部门、跨区域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的引导促进作用。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
调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领导
2013年1月22日,第26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奇葆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身份出席会议并讲话。李长江担任专职副组长,蔡赴朝、陈训秋、江小涓、吴尚之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吴尚之同时还兼任办公室主任。1月19日,第28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刘奇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宣读《关于表彰2014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开展“净网2015”专项行动
从2015年3月起,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部署开展了“净网2015”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深化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全年“净网”专项行动立足坚决打、坚持打,以互联网主战场新问题为导向,突出“微领域”整治,着力清查重点领域平台,着力查办重点案件,突出机制建设, 突出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共查办涉及网络传播淫秽色情案件1215起,关闭淫秽色情网站20650个,删除各类有害信息100余万条。通过办案推进专项行动措施和任务落实,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
国台办
    两岸继续携手打击跨境电信诈骗
针对有报道台湾很多人以面向大陆电话诈骗为生的问题,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3月2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表示,多年来,电信诈骗给两岸民众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还有对人与人之间信任的伤害。所以,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署实施后,两岸警方加强合作,共同打击涉两岸犯罪,其中一个重点就是打击电信诈骗犯罪。迄今两岸双方已经联手打掉两岸及涉及第三地近400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300多名。范丽青表示,只要这方面的犯罪活动存在一天,两岸警方就会继续携手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确保两岸民众的财产安全,积极追缴赃款,还受骗民众一个公道。
国家禁毒办
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
2015年6月,国家禁毒办牵头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等9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坚决切断涉毒有害信息网上传播渠道,规范互联网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意见》指出,近年来,在信息技术发展和现实毒情蔓延共同作用下,互联网迅速发展为毒品违法犯罪新的传播平台和联络渠道。面对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必须大力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强化网络阵地管理、全面净化网络环境。《意见》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党委宣传、网信、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电信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邮政管理和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和职责分工。(本文刊登于《中国信息安全》2016年第1期,明日继续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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